律所地址 ADDRESS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联系电话 CONTACT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天津律师_涉外律师

咨询电话:135-1629-0113
首页 / 律所动态 / 涉外律师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
涉外律师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
发布日期:2020-12-04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41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同时,海商法也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形

天津律师

1、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受到受理人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是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针对“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 ,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中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三、海上货物运输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的情形

(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3)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1、如何预防与应对国际贸易诈骗

2、如何对国际贸易纠纷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认定

田学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36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