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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9-08-09

货运代理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答:货运代理人如果以自己的名义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则不论其是否具有无船承运经营者的资质,都应视为无船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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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如果主张其以无船承运人代理人的身份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则货运代理人需证明代理签单行为获得了授权,如不能证明其代理签单行为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或者不能证明被代理的无船承运人是真实存在的,则货运代理人应承担无船承运人的责任。换言之,若发生了无单放货的行为,则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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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