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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丨建设工程索赔
发布日期:2020-12-28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

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索赔是指承建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承建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的损失,向承建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建设工程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可通过仲裁解决。

建设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以下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按照索赔的目的分类,按索赔的依据分类,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和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等。 

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和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这种索赔不太容易发生争议;非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一定的索赔权。 

3.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工程索赔是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商务索赔是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和保管等方面引起的索赔事项。即“A.按业务性质分类,索赔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是正确的。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或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索赔应依据下面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法规和地方法规。 

2.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3.本项目的实施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清单及附件。 

4.有关的凭证,包括来往文件、签证及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进度表,产品采购表等。 

5.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等。

四、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算的正确性。建设工程索赔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咨询建设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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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