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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丨跨国公司的撤资有哪些形式
发布日期:2021-01-21

一、跨国公司的撤资有哪些形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跨国公司的撤资有哪些形式

跨国公司的撤资有哪些形式

二、跨国公司的经营特点

跨国公司作为在国内外拥有较多分支机构、从事全球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与国内企业相比较,是有其一些区别的。这些区别表现在:

1、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是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目的是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而国内企业是以国内市场为导向的。

2、跨国公司是通过控股的方式对国外的企业实行控制,而国内企业对其较少的涉外经济活动大多是以契约的方式来实行控制。

3、国内企业的涉外活动不涉及在国外建立经济实体问题,国内外经济活动的关系是松散的,有较大偶然性,其涉外经济活动往往在交易完成后就立即终止,不再参与以后的再生产过程;而跨国公司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全面进行资本、商品,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等交易活动,并且这种“一揽子”活动必须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而处于母公司控制之下,其子公司也像外国企业一样参加当地的再生产过程。所以,跨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必然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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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