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放货主要是指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等在没有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依照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借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保函放行货物。所以在外贸交易中要警惕“无单放货”,降低海运风险。无单提货不仅包含凭副本提单+保函放货,还包含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指示提单下无单放货等。
在南美许多国家,如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等,都允许无单放货。在这些国家,都对进口货物实施单方面放货政策即由海关来决定是否放货给收货人,船东对正本提单的操控被限制。
还有一些国家比如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对记名提单(明确收货人的提单,不得转让)副本提货是允许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能够及时收回货款,即使出口企业掌握正本提单在手也是无济于事的,不能够保证能够安全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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