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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
发布日期:2017-10-11

标签:天津公司法律师团队法律咨询服务团队,公司商事与合规事务律师,公司商事与合规事务律师法律咨询,劳动纠纷律师法律咨询,破产清算和重组律师法律咨询,公司法律师,劳动纠纷律师,破产清算和重组律师

   公司法律事务领域始终是天津律师网的传统优势。公司法律师团队立足于整个事务所多专业领域的充分整合与协调、整体团队的专业实力和广泛积累的商业资源,我们的公司法律师为境内外客户在众多领域提供完整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公司法律事务兼并与收购、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公司重组和管理层收购、公司治理和合规、国有企业改制、劳动法、税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类型业务和律师法律咨询服务。

   一、公司商事与合规事务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内容

   (一)公司日常事务律师法律咨询——帮助客户处理从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到公司重组在内的各种日常法律事务;

   (二)商业合同律师法律咨询——帮助客户制定从许可协议、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到供货合同、销售合同在内的各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三)合规与监管建议律师法律咨询——就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议,范围包括劳动法问题、关税问题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问题,以及政府采购、反海外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其他合规事项。提供系统、全面的法律风险诊断、评估、解决方案以及法律培训。

公司商事与合规事务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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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劳动纠纷解决律师法律咨询

   天津律师网律师凭借在劳动法领域的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有效规划人力资源、妥善处置劳资纠纷。在企业兼并收购、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涉及具体劳动法事项时,我们能提供非常专业而有效的解决方案。我们代理各种形式的劳动纠纷案件,包括与劳动者的调解与谈判。

   三、公司经济犯罪律师法律咨询

   我们为大量公司犯罪、雇员犯罪、商业贿赂罪、走私罪和诈骗罪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及辩护服务。

   四、破产清算和重组律师法律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管理、公司重整、清算及相关诉讼方面,我们为金融机构、债权人、投资者等国内外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

   天津涉外律师网作为早涉足公司破产清算与重整领域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承办了大量的破产清算与重整案件,并组建了专门从事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的律师团队,集合了在该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合伙人以及众多专业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公司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管理、公司重整、清算及相关诉讼方面,天津涉外律师网专业律师团队能够为金融机构、债权人、投资者等国内外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五、破产清算律师法律咨询

   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

   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代理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

   作为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

   接受公司、股东委托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

   六、破产重组律师法律咨询

   作为债务人、重组方、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整、重组;

   接受困境企业的委托,就其债务重组事务开展摸底调查,并提出解决方案;

   接受监管部门或相关方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我们的联系方式:

   法律咨询热线:185-2622-1297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2层

      七、公司商事与合规事务律师法律知识秒懂:

   (一)公司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解析

   1.股东出资瑕疵包括:虚报出资、虚假出资、出资不足、逾期出资、抽逃出资。

   (1)虚报出资指单位或者个人以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的行为,假在提供的证明文件本身是假的。

   (2)虚假出资指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等,欺骗公司和其他股东,以假的银行对账单等骗取验资报告进行申请设立的行为。

   (3)出资不足指出资者未足额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

   (4)逾期出资指出资者没有按照出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

   (5)抽逃出资指公司设立后,将公司注册资本转移走的情形。

   (二)如果公司中出现了上述股东出资瑕疵的情况下,有几种救济方式:

   1.按照股东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完全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作为诉讼主体,要求其他出资不足或者未出资的股东承担补缴出资和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其他股东只能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2.公司设立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也就是原告,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补足义务,这在法律上是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因为股东一旦出资后,财产则属于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没有足额或者实际出资,那么就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因此,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3.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当公司资产不能足额偿还公司对外债务的时候,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4.在出现虚报出资、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设立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依法撤销公司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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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各种案件的谈判、调解、诉讼或仲裁,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大量好评。同时事务所的服务质量,经过多年来不断开拓发展和实践实干、人才培养、部门建设,已成为一家提供多行业法律服务、在诸多法律服务领域成为有生力量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