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涉外逮捕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需注意什么近年来,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实施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刑事犯罪的新趋势。通过对受理审查、审查逮捕的涉外案件统计分析,发现外籍人员以问路、换人民币、购物等为名,进行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的案件,成为当前“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一个新动向,但在司法实践中又由于出警不及时、侦查取证不到位、语言不通、国际身份不明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批捕和起诉,导致打击不力。
涉外刑事案件据统计分析有以下特点:
知名专业涉外律师(一)均是共同犯罪。
从作案人员的看,属于多人多国籍的团伙犯罪。一般情况下,是有两名以上的男子和一名女子配合;作案人员所持的护照以西亚国家的人员居多,同案犯一般为不同的国籍,从不同的地方而来,相识一般在作案之前,有的即使相识,作案后又装作互不认识。
(二)便捷的作案工具。
所审查逮捕的几起外国人抢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一般都驾驶或者乘坐车辆,里应外合,配合默契。。
(三)相似的作案手段。
犯罪嫌疑人在伺机作案前,一般以向被害人询问人民币面值、兑换人民币或者找中国银行等为借口,趁被害人不备抢夺、盗窃,如遇被害人反抗,即实施暴力或者开车强行脱逃。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明、语言不同。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有的装做听不懂中文拒绝供述而无法取证;有的一言不发任其处置;有的辩解与同行人根本不认识,更不可能共同作案;因犯罪嫌疑人属于不同国家,语言不同,所以什么都不清楚,有时连同案犯的名字也不知道。
(五)在逃人犯多。
通过对案件的统计发现,所有的涉外刑事案件中,一般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都在逃,致使在案人员的辩解无法推翻,不能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这主要是报警、出警不及时,失去抓捕和取证机会。
(六)作案手段大胆。
通过对所发案件的统计,作案时间大多在白天,作案地点多为加油站、超市以及购物场所,作案方法基本上是明抢暗偷。
二、逮捕需要什么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二、涉外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武汉、长春)开设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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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外律师简介 田律师,执业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从业十余年来,在涉外合同纠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购、国际贸易纠纷、海事海商纠纷、外商投资法律咨询、涉外仲裁、涉外诉讼、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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