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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市公司律师团队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协助企业上市经验,我们可以为企业在国内、外进行上市提供相对应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天津上市公司律师团队】法律服务范围
(一)大陆境内上市
证券业务包含股票发行与债券发行。在国内律师事务所中,我们是代表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发行数量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们有上百名证券律师从事资本市场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在全国多个办公室之间协同合作,已帮助客户完成多例大规模或复杂的上市项目。我们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领域十分活跃,代理发行的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律师事务所前列;同时,我们亦经办了多例有技术难度的案例,如中概股A股IPO、借壳上市等。我们至今已成功协助上百家公司成功完成了多个新股、配股、增发新股等A股、B股项目。
(二)大陆境外上市
除国内上市外,我们也为大量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泛欧证券交易所(Euronext)、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AIM)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的融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含新三板公司H股IPO,红筹模式IPO等)、反向合并交易、上市后发行、上市后私募融资(PIPES)或融资型反向收购(APOS)。已经为超过100家中国企业的境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已成功提供境外上市法律服务经验的区域还包括有韩国、曰本、马来西亚等。
我们的联系方式:
法律咨询热线:185-2622-1297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12层
天津公司上市律师咨询
二、【天津上市公司律师团队】知识秒懂
(一)企业境内上市流程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设立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进入辅导期
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辅导期结束后,辅导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辅导工作总结报告,提出辅导评估申请,派出机构应按规定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3.由主承销商或推荐人向中国证监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
4.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5.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6.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
(二)境内企业申请到境外直接上市的条件(以在香港上市为例)
1、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板:(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俗称“456”要求); (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1)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及主要发起人在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2、香港当地相关规定
主板(简称“大h”股):(1)三年经营历史;(2)三年盈利记录,近一年2000万元港币,另外两年合计不少于3000港币;(3)管理层和股东稳健。
创业板(简称“小h股”):(1)24个月的经营历史;(2)活跃的业务记录,主业单一;(3)稳健的管理层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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