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关于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的认定_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律师_专业海事海商律师_田学义律师
依海商法理论界、实务界的通说,界定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主要有4条标准:1.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2.运输单证的签发。3.报酬的取得方式。4.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规定》第3条基本采纳了以上认定标准,但有所侧重。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因为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就是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判定合同性质的关键,应成为认定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主要依据。在货运代理企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首先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来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进而确定货运代理企业承运人抑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相对较少,大多数货运代理业务是通过往来传真和电话完成,所涉内容文字简单,语意不清。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践中货运代理企业报酬的取得方式、开具发票的类型以及双方的交易习惯是人民法院认定法律关系应当考虑的因素。但如前所述,由于两种业务操作的相近性,以上这些因素均不能单独成为认定当事人法律地位的标准,应当综合加以考虑作出准确判断。
田律师,执业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从业十余年来,在涉外合同纠纷、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购、国际贸易纠纷、海事海商纠纷、外商投资法律咨询、涉外仲裁、涉外诉讼、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法律知识分享:
1.天津律师丨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http://www.jtctian.com/info-1007.html
2.涉外律师丨探讨国际货运代理转委托效力及委托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http://www.jtctian.com/info-801.html
3.涉外律师丨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法律管辖、法律适用 http://www.jtctian.com/info-662.html
4.涉外律师推荐案例丨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上诉案 http://www.jtctian.com/info-661.html
专业网站推荐: 海事海商律师 国际贸易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涉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