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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涉外继承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23

涉外继承的情况_涉外继承的几种情况_涉外继承|天津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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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外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

以下这篇文章是由天津律师网律师为解答网友提出的对于涉外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够解决各位的疑问,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登录天津律师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一、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

三、遗产在外国。

四、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仅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个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个涉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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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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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