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集体房屋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律师咨询解答如下: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房屋纠纷处理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
宅基地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根据这一规定,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决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停止,并赔偿损失。
3、司法决议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公民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争议,只能由有关行政机关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处理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判决不服。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基础,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说服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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