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地址 ADDRESS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联系电话 CONTACT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天津律师_涉外律师

咨询电话:135-1629-0113
首页 / 律所动态 / 涉外律师丨海事诉讼涉外案件的特别诉讼要求
涉外律师丨海事诉讼涉外案件的特别诉讼要求
发布日期:2020-10-16

涉外律师

(一)当事人向本院提交起诉状、反诉状、答辩状及申请书,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需向外国当事人送达的,应提供英文译本或被送达人本国语言文本。

(二)诉讼材料中所列外国当事人,应用中文写明其国籍和外国人名、企业名称、船名、地名、国名等,同时,除国籍外均应括注外文。

(三)向本院提供的外文书证或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证据材料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还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按我国与所在国订立的司法条约规定办理。

(四)外国当事人在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海事强制令,应当提供充分、可靠、可在我国国内执行的担保。

(五)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本站往期文章回顾:

1、国际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2、如何预防与应对国际贸易诈骗

3、外贸合同在国际贸易中有什么作用

田学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36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