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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丨合伙协议纠纷
发布日期:2020-11-19

合伙协议纠纷是指全体合伙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伙协议所发生的纠纷。

一、合伙协议纠纷法律释义

天津律师:合伙协议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明确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所订立的协议。

合伙协议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案由适用于民事合伙,即《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这种形式的个人合伙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需要注意商事合伙与民事合伙的区别。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是大陆法系的传统分类,是合伙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的分类。简而言之,民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民法的合伙;商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商法的合伙。民事合伙比较强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将合伙视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而商事合伙更加注重合伙人之间的集合性,将合伙视为合伙人之间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的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伙人为自然人;(2)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4)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5)合伙人必须分享收益,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应当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二、合伙协议纠纷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伙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伙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伙协议纠纷法律适用

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通则》第30条至第3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纠纷案由适用于民事合伙,即《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因此合伙协议纠纷案由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及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十问题的解答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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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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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