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所发生的纠纷。
阅读提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施行,同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一、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法律释义
什么是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天津律师: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将企业依法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企业。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为企业分立纠纷。
二、企业分立合同纠纷管辖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制条例》、《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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