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该执行标的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法律释义
什么是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律师: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以案外人为被告,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请求的,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不服该裁定的,应当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
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法律适用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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