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事仲裁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涉外律师: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相关法律规定
《仲裁法》第七十四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1、涉外仲裁基本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