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地址 ADDRESS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联系电话 CONTACT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天津律师_涉外律师

咨询电话:135-1629-0113
首页 / 律所动态 / 涉外律师丨国际著作权条约所说的外国作品是哪些?
涉外律师丨国际著作权条约所说的外国作品是哪些?
发布日期:2021-01-06

国际著作权条约所说的外国作品是哪些? 

1、作者或者作者之一,其他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的作品;

2、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但是在该条约的成员国首次或者同时发表的作品;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的,其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1、涉外仲裁基本原则有哪些

2、天津的仲裁机构有哪些

3、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田学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36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