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是指围绕企业兼并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所发生的纠纷。
一、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法律释义
什么是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天津律师:企业兼并是指企业结合。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解释为,包括企业合并、控股、营业转让、收购、干部兼任、租赁等形式实现的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或者是企业之间的联合。因此,企业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下位概念。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89〕体改经38号)第1条规定:“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严格地说,企业兼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企业兼并是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被广泛运用的一种途径。围绕企业兼并合同的效力、履行所发生的各种纠纷适用本案由。
二、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管辖
因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
四、温馨提示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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