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地址 ADDRESS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联系电话 CONTACT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天津律师_涉外律师

咨询电话:135-1629-0113
首页 / 律师文集 / 天津律师丨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天津律师丨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0-12-14

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既然是签订合同,那么就避免不了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一方出现违约时,违约方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民法典怎么规定的?下面,天津律师给大家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有诉讼时效吗?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主张违约金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引申问题: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属于违约吗

按规定,出借人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没给的部分借款未建立借款关系,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违约。

不过,借款人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及时拿出全部借款。若是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未提出来的话,那么等到被对方追款时不能再有异议,因为将默认借款人接受相应数额的借款。

另外,出借人未按合同约定借款,借款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的,到了还款期限,借款人是按实际借到的数额还款。

如果出借人主张按约定的借款还款,并以借款合同为证明的,借款人可以起诉处理。借款人起诉时,可以收集整理以下证据反驳出借人:

1、银行转账凭证、汇款记录、收条;

2、借钱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往来邮件;

3、第三人证言。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时,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主张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1、工程款拖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贷款纠纷诉讼的时效是怎么样的

3、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田学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36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