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益驱动
财迷心窍是贸易欺诈发生的根本原因。欺诈成功和随之而来的荣华富贵以夏不断进行欺诈的欲望,恶性循环永无止境。接着便是受害者叫苦连天或国际贸易趋干混乱。有人形容“提单是一把打开浮动黄金仓库的钥匙,可见伪造提单获利何等丰厚。
二、贯倒存在漏洞
现行国际贸易惯例中存在的漏洞使得不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例如现行国际贸易中大量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而现行的1993年修订的《r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业务,有关各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只要受益人提供了表面上完全符台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有义务付款,而不管单据的真伪:即使该单据系卖方伪造,银行也应该承担对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付款的义务。信用证的这一特点为卖方利用伪造的单据进行欺诈客观上提供有利条件。
国际贸易合同诈骗发生的原因
三、合同履行难以控制
国际贸易是以交易双方当事人彼此以诚相待、相互信任为基础而进行的。一般来说,在国际贸易台同谈判阶段,一方当事人想要公开欺诈对方是很困难的。但在台同订立后的履约阶段,买卖双方远隔重洋,身处异地, 互不见面,各尽各的义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完全凭各自的意愿行事,任何一方想要控制对方的履行行为都是比较困难的,这就在客观上为一方当事人欺诈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可能。
四、打击不力
虽然国际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巨大贸易损失,激起了国际经贸界的极大愤慨。但由于国际贸易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的不法行为,人们并不觉得它是一种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 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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