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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丨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0-11-11

运输合同纠纷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

一、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释义

《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方为他方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将物品或旅客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并获得报酬的合意。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

按照运输方式,运输合同可分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竹道运输和多式联运;按照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二、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在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中,需要注意普通法院与海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的界限。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的规定,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对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但是,对于非海上的货物运输合同,如内水货物运输合同、内河旅客、行李运输合同等,即本案由所属的水路运输合同纠纷。不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三、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合同法》第17章对运输合同作出了专门规定在审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时,还需注意有关运输的单行立法的规定。如《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公路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海商法》则专门适用于本案由规定的海书海商纠纷部分。

四、注意事项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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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