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地址 ADDRESS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联系电话 CONTACT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天津律师_涉外律师

咨询电话:135-1629-0113
首页 / 律师文集 / 常见问题 / 法律咨询丨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法律咨询丨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20-10-27

问: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房产证延迟拿到,请问如何维权?

天津律师答:《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相关文章:

1、离婚时没有房产证,怎样分割

2、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

3、联建房产的一方能否对抗标的执行

田学义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29011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36层
田学义律师,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田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聘于上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律师咨询,建筑工程律师咨询,企业解散清算,企业破产重组,天津民事律师服务,天津房产律师服务,涉外投融资,房产律师业务、建设工程律师业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多年来,田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法律服...